关于公布龙湖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
2018-05-10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70号)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匾额书法雕刻技艺”“潮汕风味菜脯制作技艺”“潮汕贡菜制作技艺”和“咸菜制作技艺”4个传统技艺项目列入我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项目编码Ⅷ。保护单位分别为龙湖区文化馆(匾额书法雕刻技艺)、汕头市玉蕾食品实业有限公司(潮汕风味菜脯制作技艺、潮汕贡菜制作技艺)和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锦桂果蔬腌制厂(咸菜制作技艺)。

  现予公布。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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