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龙湖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
2020-07-20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70号)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潮语古文吟诵”和“手工编织毛衫技艺”2个传统技艺项目列入我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项目编码分别为Ⅰ和Ⅷ。保护单位分别为汕头市龙湖实验中学(潮语古文吟诵)和汕头市龙湖区巧艺毛织厂(手工编织毛衫技艺)。

  现予公布。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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