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70号)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干鲍烹制技艺”项目列入我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项目编码为Ⅷ。保护单位为汕头市荣轩食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现予公布。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