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2024-08-08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区沿革 龙湖区地域昔属揭阳县地,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澄海置县,划入澄海县政区,至民国期间仍为澄海县辖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龙湖地域仍是澄海县辖地。1958年至1983年期间,龙湖地域分别由澄海县和汕头市郊区或全部或部分乡镇交替管辖。198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在龙湖辖区创办经济特区,面积1.6平方千米。1984年11月,龙湖地域的汕头市郊区珠池区所属龙湖、广兴、辛厝寮、陈厝合、内充公、外充公6个乡和金砂区妈屿大队、珠池区的市属各区农场划入汕头经济特区管辖。1986年9月,撤销汕头市妈屿旅游管理处,妈屿岛划归汕经济特区管辖。

  1991年9月,汕头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调整后以原汕头经济特区龙湖片区为主体,划入原郊区的下蓬镇、珠池街道和原金砂区部分行政区域,成立汕头市辖新行政区-龙湖区,区人民政府位于龙湖北路1号。1992年7月,龙湖区区域调整,设置龙湖、金霞、珠池、新津4个街道和下蓬镇。1996年10月,龙湖区撤销下蓬镇,设置龙祥、鸥汀2个街道;同年10月龙湖区增设龙津、渔洲2个街道,即从龙祥街道区域中分设龙津街道,从鸥汀街道区域中分设渔洲街道。

  2001年12月,龙湖区将龙湖、金霞两个街道所辖区域合并为金霞街道,龙津、龙祥两个街道所辖区域合并为龙祥街道,鸥汀、渔洲两个街道所辖区域合并为鸥汀街道。

  2003年1月,汕头市行政区划调整,将原澄海市的外砂、新溪2个镇以及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属金园区范围的区域(即东起天山北路,西至华山北路,南起汕头经济特区北界线,北至科技北三街向南转向科技西路再转向科技北二街)划归龙湖区管辖。调整后的龙湖区辖金霞、龙祥、鸥汀、新津、珠池5个街道和外砂、新溪2个镇。

  2019年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汕头市撤销龙湖区外砂镇和新溪镇,分别设立龙湖区外砂街道和新溪街道。2019年3月,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龙湖区撤销外砂镇和新溪镇,分别设立龙湖区外砂街道和新溪街道。2019年11月,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外砂街道、新溪街道、珠池街道分拆,新设置龙华、新海、龙腾街道,新溪街道金叶岛社区划入珠池街道管辖。

  政区划分 龙湖区管辖金霞、珠池、新津、龙祥、鸥汀、外砂、龙华、新溪、新海和龙腾10个街道。全区设置125个村(居)委会,其中村委会33个,社区居委会9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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