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6-27 11:34:18  【字体:    

各申报人员:

经个人申报,2019年5月向我局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并获通过的申报者(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请于2019年6月28日至7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814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凭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可以代领(代领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领取证书时需取得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可以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龙湖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幼儿园、小学、初中)

附件2:2019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龙湖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高中、中职)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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