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师发展中心,有关学校、幼儿园:
2020年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汕头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社〔2016〕264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69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汕头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汕市教人〔2020〕56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请各单位登陆龙湖区政府门户网站龙湖教育专栏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将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或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单位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21年1月4日前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
区教育局联系人:黄增光;联系电话:88832446。
附件一、2020年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汕头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审、认定人员名单.xls
附件四、关于2020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样公示的通知.pdf
附件五、关于2020年汕头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pdf
龙湖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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