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申请人员:
经个人申请,2023年10月向我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并获通过的申请人(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请于2023年12月5日-8日(上午8:50-11:30,下午2:50-5:30),到珠江楼二楼政务服务中心东厅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凭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可以代领(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特此通知。
附件2:2023年下半年龙湖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高中、中职).xls
附件1:2023年下半年龙湖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幼儿园、小学、初中).xls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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