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1号)和省、市教育督导部门有关通知要求,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家长负担,持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龙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群众对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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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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