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项目)项目安排的公示
根据《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汕市财科教〔2022〕17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该项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若有异议,请向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754-88831209),反映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提供反映人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
合奖补项目)使用计划(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项目)”使用计划(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xlsx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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