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我区拟出台《汕头市龙湖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若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龙湖区教育局反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及电话)。
受理部门:龙湖区教育局教育股,电话:88995557
邮箱:stlhjyg@21cn.com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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