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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三招“组合拳”规范“三资”管理 平台交易资金增长18倍

来源:龙湖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7-15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农村稳定和发展的根本。为了从根本上遏制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发生,改变涉农领域信访问题高发多发态势,龙湖区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打好三招“组合拳”,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向常态化、科学化、精细化、实效化发展。今年1-5月,该区通过各街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公开交易42宗,交易面积141015平方米,交易金额2.66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177亿元,增长近18倍。特别是今年1月份鸥汀街道鸥下居委将创文行动中拆除违章建筑物后的两块集体用地通过街道三资交易平台公开竞标出租,最终中标金额共4500多万,所得金额全部以年终分红形式分发给有分配权的鸥下村民,成为“三资”平台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为群众谋福利的典范。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管“三资”。区及7个街道(镇)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建成区级、街镇级等8个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服务平台,实现交易监管平台全覆盖。制订出台《龙湖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龙湖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龙湖区涉农村居集体资产资源集中公开交易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确保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规范操作、严格有序。加强村级票据管理,出台《龙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管理制度(暂行)》、《龙湖区实施村居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票据使用。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全区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工作会,通过查漏补缺,在推动监管过程不断打“补丁”和夯实“防火墙”,进一步完善农村“三资”管理服务平台,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二是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全面清理明“三资”。区大部分涉农村(居)选择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由村(居)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委托其将居委所有的存款、债权和债务等集体资金盘点,对所有的土地、厂房、铺面等资产、资源摸清核对,对一些合同也进行追溯确认,清理结果上墙公示,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同时,通过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重点做到“三个必须”:即各街镇党政主要领导必须担负总责,负起“三资”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各街镇分管领导必须积极主动牵头各涉农村居落实各项工作,负起“三资”监管直接责任人责任;区农业局必须加强对各街镇做好集体“三资”管理交易工作的监管和业务指导,负起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责任。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问责,健全机制督“三资”。强化监督,凡委托交易项目的交易流程、竞投规则、参与交易人员资质等相关信息经街道交易中心审核后在交易平台发布,交易过程在村民监督小组、街道(镇)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等监督下公开进行,交易结果在平台上公示,实行阳光交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纪委加强督查督办,不定期对各街镇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及交易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持续加大对农村“三资”领域腐败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区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对村级“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村、居主要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意见较大的村、居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区纪委出台《龙湖区村(居)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突出排查在资源资产交易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以及规避上“三资”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近期,共对“三资”领域违纪案件立案查处4宗,处理3人;查处了违规出让集体建设用地指标问题,对涉案村居的党支部书记予以立案审查,并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