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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党内“两项法规”心得体会

来源:龙湖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11-02

珠池街道党工委书记 邹汉湖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廉洁政治,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给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反腐倡廉建设明确了新的目标和任务。近期,本人阅读廉洁读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三严三实”重要讲话,颇有感触。我深深地认识到,作为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在新形势下,要不断提升自身修养,坚决做廉洁自律,甘于奉献的表率。对此:

  要在严明纪律上保持高度自觉。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抵抗不良风气侵蚀的“抗体”、维护政治生命健康的“疫苗”。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最重要的就是要把纪律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增强执行政治纪律的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增强执行组织纪律的自觉,该请示报告的必须请示报告,该履行的程序必须履行,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现象。

  要在廉洁从政上保持高度自觉。能不能保持清正廉洁,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官德人品,也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党风政风,直至影响事业的建设发展。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基层也是腐败和不正之风易发的地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全体党员干部要树立“底线”思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事业观,不断强化廉政意识;要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群众,时刻严格自律;要经受住各种考验,做到不越底线、不触红线、不松防线、不碰高压线,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要在转变作风上保持高度自觉。十八大后,党中央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出台了八项规定,随后又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制度约束体系,有力促进了全党作风、形象的好转。作风建设要抓具体的办事作风,最直接的是街道面对社会的窗口部门,要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出发,对办事程序、时间和要求重新规范,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窗口部门的行政效能。内部的审批、决策环节内容和流程也要全部公开,从领导干部抓起,从我们自身做起,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尤其八项规定,要时刻坚守,不能马虎大意,要将执行党中央制度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坚决打好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切实抓出氛围、抓成常态、抓出效果。

  总之,基层工作任重道远,党风政风建设一刻也不能松懈。本人作为街道党工委书记,应当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严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为推进辖区经济社会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