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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实执行《准则》和《条例》

来源:龙湖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11-02

中共龙湖区委书记 黄建固

(2015年12月)

  2015  年10月18日 ,中共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在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武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学深学透、心有戒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两项党内法规,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结合,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法分开、纪比法严,去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回归了纪律的本质特征,凸显了廉洁主题,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构建起立体式管党治党制度体系,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我们要把对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十分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列为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党规党纪和推进“三严三实”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各种形式,确保学深学透,真正做到内化于心。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的重要性,既要学习掌握两项法规条文的新内容新规定,更要学习领会贯穿其中的新精神新要求,做到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做到心存戒律、廉洁自律。要在学习的基础上学以致用,真正把两项法规作为戒尺,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严格标准,干净干事。“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两项条例是面对全党提出的,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坚决执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首先带头执行。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凡是要求党员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同时必须严要求,在廉洁自律上必须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底线”,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作为一名区委书记,更要率先垂范,认真学习这两项党内法规,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严于律己,带头遵规守纪,树立榜样标杆,做对党和人民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政治“明白人”。要带领党政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严守党纪“先正己”,带来全区上下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

  (三)旗帜鲜明、敢于亮剑。执行两项法规,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要真抓真管,敢抓敢当,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委抓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班子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不让一个同志掉队落伍,真正使各级领导班子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定位,完善健全监督问责机制。要逐级夯实责任、传导压力,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合力;三是敢于发声亮剑。运用好“四种形态”,始终握牢《条例》这把戒尺,对违反两项法规的人和事,要旗帜鲜明,治病树、拔烂树,绝不手软。去年以来,龙湖区也着力整治“为官不为”、纪律松弛等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着力整治基层干部违法乱纪问题,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德“三述”工作,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行动,排查线索360条,立案31宗,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通过排查把监督的“触角”伸得更宽、更深,让党规党纪成为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的警戒线。

  (四)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增强“严管就是厚爱”意识,强化关口前移,健全有效预警预防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袖子、咬耳朵,切实管住“第一次”;着力抓“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8小时外的监督,有效管好“小细节”,努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个千万”:即千万要戒贪欲,严守与商人交往的“道”;千万要戒特权,严格行使公权的“责”;千万要戒侥幸,严把人情往来的“度”;千万要戒松懈,严管生活情趣的“限”。常照“先烈先贤”的镜子,常思“不拘小节”的危害,坚拒“名利权色”的蛊惑,常敲“伸手必抓”的警钟,处处反躬自省,时时修正言行。贯彻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五)树立标杆,带强队伍。《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党员干部树立了标杆、划出了红线,也为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武器。在选人用人方面,把两项法规作为“好干部”的标准具体化,在干部考察中多渠道了解干部执行两项法规情况,将模范坚持“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党员干部受到重用。在日常管理方面,把两项法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特别是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本内容,以之为准绳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在执纪问责方面,党委、纪委要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两项法规等作为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的基本依据,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党的纪律挺在前头。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带领全区党员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展现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要遵守党员行为规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以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凝聚党心、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