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安排,2024年3月下旬至6月上旬,区委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2个区直单位、1个街道、15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对7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回头看”。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现将各区委巡察组负责巡察的单位、值班电话及邮政信箱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受理信访举报时间截至2024年5月31日。
同时,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区委巡察办开通巡察工作人员监督专用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