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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新津街道举办“12.4”普法宣传活动
  • 2017-12-07 10: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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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新津司法所联合香域水岸社区居委会、广东特力律师事务所、联泰物业香域水岸管理处在香域水岸社区书院举办了新津街道12.4全国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新津街道26个社区居委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新津”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活动邀请了广东特力律师事务所的刘萍律师和韩彬彬律师授课,刘律师就如何使用国旗,哪些场所使用国旗及不当使用国旗的法律责任给大家授课,从基本理论出发,进而到具体领域,最后到具体事务处理,脉络清楚,易于接受,可操作性强,不回避社会热点,针砭时弊,且从文化深层次剖析,知识渊博、富有哲理、寓教于乐,使人耳目一新。

      韩律师就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内容进行深入剖析,对宪法产生的背景、内容及与我们生活的联系进行讲解,授课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实用性强且内涵丰富,涉及面广且事例具体。课后还通过发放了“七五”普法读本等相关法制宣传资料,为居民讲解宣传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意义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时向群众宣传了《婚姻法》、《土地法》等和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面对面解决群众的疑惑,引导群众用理性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本次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了宪法精神,推进了新津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法治化进程,为促进新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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