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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区内学校贯彻执行《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情况
  • 2018-04-28 11:28:48
  • 来源:区司法局
  • 发布机构: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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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钢峰、陈春梅带领区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侨工委,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就龙湖区教育系统贯彻执行《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在金珠小学召开《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座谈会。陈钢峰副主任主持了座谈会。区教育局局长杨育群、副局长林辉平及相关股室负责人、部分中小学、幼儿园代表参加座谈会并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区教育局汇报了区教育系统贯彻实施《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有关情况。近年来,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安全教育,打造平安校园,通过多项举措全面推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一是重视普法,营造“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通过完善干群学法制度、学生学法制度,全面广泛开展普法主题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二是突出重点,着力“优化、美化、净化”校园环境。通过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学校食品卫生检查、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检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等,最大限度地消除了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三是整合资源,构筑“学校、家庭、社会”工作网络。通过创办家长学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完善技防人防设施筑牢校园保护防线、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发挥社区教育作用等,实现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有效衔接。四是关注热点,倡导“公平、公正、公开”舆论环境。通过做好防流控辍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完善区域特教保障体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等,让广大少年儿童接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随后,金珠小学、汕特中心幼儿园、新溪一中分别就本校贯彻执行《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汇报。三校(园)各有所长,特色鲜明,亮点纷呈,范围上覆盖了我区教育各学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陈钢峰副主任对我区贯彻执行《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情况给予高度评价,肯定我区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所采取的措施务实高效,保障体系较为完善。陈春梅副主任认为,我区贯彻执行《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工作“有氛围、有机制、有创新、有亮点、有效果”,执行到位,成绩突出。同时也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教育系统要负起主体责任,全方位做好育人工作;二是要继续完善育人机制,针对新时期新特点因地制宜;三是要结合实际,加大力度把《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座谈会后,调研组一行实地视察了金珠小学和汕特中心幼儿园,实地察看了两校的校容校貌、校园文化、教学活动等,调研组对金珠小学的“校园文化育人、社团活动育人、理念宣传育人”表示赞赏,对汕特中心幼儿园“爱的教育、潮汕文化课程、安全教育”等很感兴趣,在雅致的环境里,天真活泼、多才多艺的小朋友热情邀请客人参加他们的活动,小乐园里充满欢声笑语,调研组一行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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