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本 热情高效 开展公证业务服务
  • 2017-09-18 00:00:00
  • 来源:区司法局
  • 发布机构: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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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龙湖公证处多年来本着“以诚为本、依法办证、以民为本、服务为民”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规范、高效、诚信、便捷” “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理念,秉承“诚信崇法、公证为民”的行业精神,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做好事关群众利益的公证工作,坚持 “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公仆为人民”,深入学习和讨论提高了对开展此次“创文强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树立了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将保障民生作为公证工作的重点,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转变公证服务方式,提升公证服务水平,热情高效地开展公证业务服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一、紧贴民生,服务群众,围绕民生实事工程开展了系列公证法律服务,公证处积极拓宽公证业务领域。

      1、我处积极推行公证法律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制,强化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采取多措并举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在原有的“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基础上,又推出缩期出证、当场出证、加班出证等便民服务措施。推行预约和办理流程跟踪服务,方便当事人及时掌握办理过程和办结时限;减化办理小额财产继承公证手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案件给予减免办理,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人性化服务,热情对待当亊人,使用文明用語,一张笑脸,一声问候,让当亊人如沐春风。在公证处走廊设置休息座位,提供老花眼镜、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方便当事人在办证中休息等待。在工作中,公证处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2、在服务窗口,印发公证业务的指南宣传本。详细介绍了公证处办证范围、公证流程所需材料等,让当事人对公证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为当事人办证提供方便。将公证收费标准,公证流程上墙公示,统一佩戴胸卡,专门公布了投诉电话,接受当事人监督。

      3、积极开展公证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拓宽公证法律援助覆盖面。组织公证员到城市社区,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咨询活动,引导群众依法办理财产继承、赠与、委托、遗嘱、夫妻财产协议等公证业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公证这种非诉讼法律手段,超前预防化解了大量的经济纠纷、民事纠纷,有效地避免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4、围绕“崇德尚法、为民担当、创新实干”作风建设年活动。将公证工作与我市正在进行创建文明城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干部作风转变带来的实际成效。在办证过程中,只要符合办证规定和手续,及时办理;只要群众需要,无论是下班时间,还是节假日,均加班办理;对群众不能分身,不论远近,都上门承办;无论收费多少,均一律认真承办。及时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当事人抱着希望而来,带着满意而归。

      5、我处注重公证的社会效益,不以办证标的金额的大小、公证收费的多寡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的公证法律服务。在去年十月起我市开展的为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活动中,我处在仅有四名公证员的情况下负重而行独力承担为全市市区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活动,为大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受到群众的好评。

      二、积极开拓公证业务,严抓公证质量关,使我处公证业务健康稳步发展。

      1、公证人员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业务技能运用公证工作中,认真细致办理各项公证业务,抓好涉外公证业务质量,公证文书发往英国、美国等多个国家、地区使用。

      2、狠抓公证质量,以质量求发展。我处严格依照《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办理业务,不断提高公证法律文书的质量。我处深刻认识到公证质量的重要性,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证。多年来,未发现错、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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