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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街道妇联举办“巾帼普法典 学法润万家”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 2022-12-15 11:26:19
  • 来源: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
  • 发布机构: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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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妇联党组关于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要求,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结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的有利契机,发挥妇联在促进家庭和谐,提高妇女群众维权等法律意识的作用,龙华街道妇联、龙华司法局及龙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决定联合举办“巾帼普法典学法润万家”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大衙村委会、大衙社区家长学校承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郭镇洪、谢树宏同志,党工委委员、妇联主席王娉如同志,党工委委员邱献忠同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蔡育民同志,办事处副主任陈子平同志,大衙村党委书记蔡岱群同志以及各村妇联主席及执委、巾帼志愿者们参加。

      活动首先举行了赠书仪式,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陈耿同志、副书记郭镇洪同志、妇联主席王娉如同志和大衙村党委书记蔡岱群同志分别向各村巾帼志愿者代表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资料。

      赠书仪式后,现场举行了集中宣传活动。现场设法律咨询台、妇女维权服务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制宣传台、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台、灯谜台等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跃了群众文化氛围,又通过寓教于乐,提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知晓率和群众的法律意识。

      现场宣传活动结束后,街道妇联主席王娉如同志带领街道妇联工作人员、各村妇联主席、执委和巾帼志愿者们入户进行宣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反家庭暴力法》、创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宣传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活动共送出宣传资料近2000份,有效扩大了活动的影响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知晓率。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1260个条文,覆盖每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宣传、推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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