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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联调+司法确认”龙湖司法局新溪司法所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 2021-06-12 15:59:34
  • 来源: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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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开展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龙湖区司法局积极回应广大群众的需求,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新溪司法所通过“联动联调+司法确认”的模式,与外砂人民法庭联合快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将矛盾成功化于诉前,并且进行司法确认,解决了我局长期以来调解协议效力难以保证的难题,填补了我区人民调解十几年来在司法确认方面的空白。

             2021年6月4日,陈某到外砂法庭起诉谢某,称其与谢某系朋友关系,谢某向陈某借款约38000元未还,外砂法庭启动诉前联调机制,引导当事人到新溪司法所进行调解。陈某到司法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办理完手续,马上联系谢某,谢某因工作无法赶到司法所,故约双方周一到司法所进行调解。了解到双方因该笔借款的归还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司法所工作人员同时通过粤政易联动联调工作群邀请法庭工作人员到场进行共同调解。

          6月7日周一上午,新溪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外砂法庭干警对该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开始,双方对借款数额、还款时间及利息计算等产生了分歧,司法所专职调解员设身处地地为双方分析利害关系,法庭干警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因双方曾是朋友关系,在司法所调解员与法庭干警的共同努力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意见:陈某同意将借款本金减免为26000元并免除利息,谢某于2021年9月前付清。司法所根据双方的调解意见,为双方拟定调解协议,陈某与谢某在签完调解协议后,随即向法庭干警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至此,双方的纠纷终于得到化解,新溪司法所和外砂人民法庭便民高效的工作方式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良好的效果。

      龙湖区司法局和龙湖区人民法院从今年4月建立联动联调机制以来,积极探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全方位、多领域地开辟便民、利民纠纷化解通道,至今已联合成功化解多宗纠纷,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审判资源,实现了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模式,进一步推动形成司法审判与社会治理协调共进的格局,为法治龙湖建设创新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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