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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汕头市龙湖区司法系统多措并举开展“敬老月”活动
  • 2021-11-02 15:21:03
  • 来源: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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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传承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大力营造老年友好社会氛围,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龙湖区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养老孝老敬老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

      突出重点工作,优化法援服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龙湖区法律援助处联合龙湖公证处走进练江社区开展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围绕为老服务职能和岗位职责,开辟“快速通道”“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等宣传资料500多份,提供法律咨询和公证咨询服务40多人次,为当地群众讲解老年人维权知识和法律援助申请方式,鼓励老年人运用法治通道维权。今年来,龙湖区法律援助处共受理老年人咨询35人次,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宗。

      丰富宣传活动,营造法治氛围

      为做好老年人的维权工作,我区基层司法所积极开展“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普及爱老敬老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10月21日上午,龙腾司法所开展“敬老月”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涉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侵权纠纷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意识。10月22日,金霞司法所开展老年人防诈骗专项宣传活动,加强防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知识宣传,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反诈能力。阶段来,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约5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热心公益劳动,强化责任意识

      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托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惩戒、教育和塑造功能,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体观念和社会责任感,10月25日下午,龙腾司法所联合向阳社工以及胜利居委到怡轩壹品湾二期老年人活动中心,组织辖区社矫对象开展公益劳动,清扫活动中心场地,劳动热情高涨,让老年人们有一个干净整洁的活动环境,通过此次活动增强社矫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弘扬敬老爱老中华传统美德。

      拓宽普法深度,提高活动成效

      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深入基层,走进老年人家庭、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使老年人切实享受到优待优惠法律服务。一是开展“敬老助老”服务活动,在本月“敬老月”期间,金霞基层法律服务所于10月14日在汕头一城(一期)会所为社区老人开展义诊、免费理疗、保健指导,养老政策及法律咨询;10月7日下午,在龙湖区老年大学南丁分校组织开展南丁有约——对话“一老一少”主题论坛,就如何顺应养老产业与国家全面放开生育三胎政策,促进人口资源良性循环和与会干部群众展开社区对话。二是开展老年权益保障普法讲座,广东东铭律师事务所蔡燕云律师深入龙湖区鸥汀街道吉贝社区举办《民法典》进社区—老年人权益保护普法讲座,加强涉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侵权纠纷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广东粤威律师事务所詹惠玉律师在汕头电台以案例分析的方式,解读了“抱团养老”这种新型的养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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