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湖区新海辖区内发生一宗财产损害纠纷案件,案件起因系工程方施工导致谢女士房屋出现楼板断裂、漏水、沉降等不同情况及程度的损害。双方在前期沟通中,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矛盾愈演愈烈。龙湖区司法局新海司法所排查得知后,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街道综治办立即介入,成功调处本宗矛盾纠纷。
长时间的心理重压导致谢女士情绪激动,调解一度出现僵持。对此,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员充分利用司法所毗邻综治中心的便利条件,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置双方当事人,对谢女士用“亲”用“听”用“诚”,同时加强心理疏导,最终赢得谢女士的信任,调解工作得以继续开展。调解员依靠法理情理促成双方互谅,成功协商损害赔偿费用,最终调解协议于当日完成履行。“背对背”调解实现“面对面”言和。事后,谢女士送来锦旗,对调解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协议的实际履行作为矛盾化解的最后一环,直接关涉当事人权益,也是增强司法行政公信力,彰显司法职能的必然要求。对能够当场调处的要督促履行,对不能当场调处、不能当日履行的要做好跟踪帮办,以扎实的调解服务,切实化解基层矛盾。
下来,龙湖区司法局及辖区各司法所将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控制在萌芽、解决在一线,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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