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工商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2009-12-31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信息股

    区工商局利用今年6月1日起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契机,切实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维护食品流通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学习宣传。专门邀请汕头大学教授向辖区75户食品经营户和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讲授《食品安全法》;在7、8月份集中二个月时间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组织执法干部下基层、食品安全知识进商场、进超市活动,提高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二是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与辖区230户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提高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的自觉性。在上级尚未制作统一规范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前,制作核发230份《食品流通许可意见书》,规范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并于11月份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率先在全市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通过协会推荐、企业申报、实地考察、工商评审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目前,辖区已有食品安全示范店8户。三是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清理整治力度。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监测、跟踪监测和快速检测,加大对重点品种和重点经营场所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的检查监督力度,6—9月份共查结食品案件1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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