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工商局率先开展县级区域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
2010-01-22
区信息中心
  近期,龙湖区局在辖区开展了节前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重点抽检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食品和时令性食品。此次检测,是区局首次行使《食品安全法》赋予县(区)级工商部门在流通环节开展食品质量监测的权限。区局通过“三个到位”加大工作力度,为流通领域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一、组织落实到位。明确工作方案,明确抽样时间、抽查地点、抽查商品、抽查辖区和批次等;要求各工商所在开展抽样工作前对重点监测对象进行摸底,确保被监测对象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规定在监测工作抽样过程中,区局安排专人跟踪监测,各抽检点的工商所每次派出两名执法人员与承检单位抽样人员共同参加,保证了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经费落实到位。区局积极向区政府沟通汇报,并递交了书面请示,阐明《食品安全法》赋予工商行政部门在流通领域食品中抽检的职责,详细报告了年度食品抽检计划,申请区政府划拨专项经费给予保障,引起了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去年12月底区政府批准并划拨了10万元作为2009年第四季度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经费,同时区政府已将该项抽检经费支出纳入2010年区政府财政预算,从而为此项工作的长期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

  三、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对检验机构提供的资质证书的具体项目进行审查,确保检测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食品检测项目在检验机构的承检范围之内。经过多程序的审慎选择,区局最终决定委托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二是精心选取了覆盖全区的31家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商户和食杂店经营作为首批抽检对象,抽检项目包括了茶叶、大米、糖、油(食用油、调和油)、饼干(糕点)、肉(腊肠、腊肉、香肠)15大类共86批次。

  目前,区局已顺利完成上述食品的质量监测工作,所有项目均按计划抽检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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