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物价局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认真开展市场价格监管
2010-02-13
区发改局
  元旦、春节是居民消费的高峰期,容易产生价格矛盾和纠纷。根据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的通知》(汕价〔2009〕276号)精神,龙湖区物价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2010年元旦期间和春节前夕,为确保节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制止价格欺诈,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局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大型购物商场、旅游市场、药店及液化石油气、成品油等经营单位的节日市场物资供应、商品及服务价格的监管。

  从市场巡查和价格监管情况看,我区应节商品购销两旺,市场繁荣,各经营单位都能按规定规范标价行为,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米、食用油、肉禽蛋奶及液化石油气等,市场价格稳定,各经营单位能根据节日需求积极组织货源投放市场,市场呈现货丰价稳、购销两旺的态势,主要副食品价格维持在平日水平,个别品种价格略有上升。成品油供应充足,未发现有违反规定价格销售的现象。相关旅游服务价格也基本保持不变,一些组团旅游线路因机票因素报价较平时略有上升;公路客运票价尚未发现有超过政府指导价上限的问题。抗病毒类及防治甲型H1N1流感相关药品、用品,除个别品种供应偏紧外,大部分药品销售正常,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个别体温计因推出工艺造型价格有所提高。

  巡查中也发现,小部分应节商品如薏米、香菇、木耳等,受节日需求拉动和供应偏紧的影响,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一些叶菜和海产品因天气变化原因,价格也有所上升。

  节日期间,我局加强领导,安排人员值班,物价检查所落实专人负责投诉电话,保证举报电话的畅通。局领导要求认真受理群众的价格投诉,做到及时报告、及时查办、及时反馈,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我局将继续加强市场巡查和价格监管,一旦发现有乱收费、乱涨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及时查处,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到目前为止,我局尚没有接到群众的价格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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