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物价局快速反应,切实加强对物业、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2011-01-11
区发改局
  新年伊始,我局就接到群众反映个别物业管理公司通知业主将要提高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还有群众投诉辖区内一个住宅小区已经擅自涨价的情况。对此,我局敏感地意识到,自去年以来,市场总体价格维持在较高水平上运行,随着天气变冷和春节的来临,一些生活必需品和应节商品的价格将会有所上升,群众的生活成本有所增加;同时,物业公司和停车场的人员工资较2002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办公费用也相应有所上升,从而增加了经营者的经营成本,一些经营者有违规提高收费标准的冲动。为规范我区物业、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和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我局快速反应,切实加强了对辖区内物业、停车服务收费的巡查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根据群众投诉和举报的问题,我们快速反应,立即组织物价检查人员,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金涛庄某住宅小区贴出公告,称将从今年1月份起提高汽车停放服务费一事,经我局检查人员现场调查,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公司打算从今年1月份起,将室内汽车停放服务费从原180元/辆·月提高到200元/辆·月,汽车露天停放服务费从原90元/辆·月提高到110元/辆·月,违反了市物价局的相关政策规定。鉴于我局检查人员到场调查时,该公司尚未收取2011年1月份的停车服务费,未造成违规收费事实。对此,我局检查人员对该公司提出严肃批评,告诫他们在提供物业、停车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收费政策,按章收费,如有违规收费行为,我们将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该公司有关人员表示虚心接受批评教育,立即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对群众投诉的丰泽庄某住宅小区从今年1月份起擅自提高汽车停放服务费一事,经我局检查人员现场调查,投诉属实。经调查核实,由某公司实施物业服务的该住宅小区,已经从今年元旦起,将露天固定停放的汽车停放服务费从原90元/辆·月提高到130元/辆·月,露天临时停放的汽车停放服务费从原3元/辆·天提高到5元/辆·天,已经违反了市物价局的相关政策规定。对此,我们在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的同时,严肃地批评了该公司的违规收费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收费,同时必须配合我局的调查处理工作。目前,有关调查、清理、处理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根据元旦后出现的物业、停车服务违规收费新动向,我们加强了巡查监管和政策宣传工作。对于来电、来人咨询和我们下点巡查的,我们都耐心细致地做好现行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出,目前的物业、停车服务价格,在改革方案公布实施之前,必须严格按照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经营者不得擅自涨价,否则,将以价格违法行为论处。各物业和停车场经营者都表示一定按照规定,依法经营、收费。
 
  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我们在巡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都将以高度的敏感性和责任心,快速反应,认真做到及时调查取证,及时依法处理,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市场价格秩序的正常、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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