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2017-08-09
区农业局(林业局、渔业局)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汕龙农 罚〔2017〕Z002号

  案件名称:经营假农药案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汕头市外砂供销合作社肥料门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和群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23%杀双·灭多威可溶液剂”农药共498袋(每袋10克),检测为不合格品。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依据是《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局,2017年7月26日

  备注: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