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汕头市龙湖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2017-12-08
区编办

汕龙府【2017】100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局以上单位:

  《龙湖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对公共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全面规范和优化,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附件: 龙湖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版).pdf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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