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停车纠纷驾车撞人的奔驰车主被龙湖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2019-11-25
龙湖区检察院
龙湖区检察院

20191116日下午,我市龙湖区某住宅小区发生一起因停车纠纷引发的驾车撞人恶性案件,相关现场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龙湖区检察院领导获悉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带队介入了解案情,依法引导侦查取证。

经查,2019111611时许,被害人陈某萍将其驾驶的摩托车停放于汕头市龙湖区世贸花园4号门32栋楼下、犯罪嫌疑人张某麟的奔驰小汽车停车位置前。同日下午16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麟到该处准备驾车离开时,将被害人陈某萍停放于其车前的摩托车移至世贸花园小区道路边,随后双方因停车问题发生口角。双方经激烈言语争执后,犯罪嫌疑人张某麟回到汽车驾驶室,当被害人陈某萍移动摩托车准备停回先前位置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张某麟驾驶汽车向左转向后,径直加大油门撞向位于车辆前方的被害人陈某萍,将其连车带人撞倒推行约34米远距离致伤。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于20191120日以犯罪嫌疑人张某麟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龙湖区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第一检察部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麟因偶发矛盾借故生非,以驾驶机动车撞击方式随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一级,情节恶劣,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于同月21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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