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公布区政府部门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2017-06-26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运行,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按照《2016年广东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和区政府要求,我办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并于12月9日以区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

  一、抓早部署,规范清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区编办作为清理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制订了《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倒排工作进度安排表,要求区直各审批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二、整体推进,联合审查。由各审批部门对本单位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以及为本部门行政审批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提出清理规范意见。为确保各事项不漏填、不漏报,我办根据单位上报并结合省、市公布的情况进行梳理,按照实施单位分门别类,制作成电子表格发放给各审批单位确认,以确保事项清理完整。同时联合法制局、发改局以及财政局进行会同审核,并于12月上报区政府审定后印发《龙湖区第一批清理规范11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同时在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机制,加强督查。区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和规范化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对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清理规范相关中介服务后,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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