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工商局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行为专项检查
2015-09-02
区工商局

  根据市局《转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龙湖区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行为专项检查。

  龙湖区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工商职责,切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在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进货台账,购进的危险化学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存在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对排查中发现被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者许可证到期的,要及时责令企业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未依许可擅自开展许可范围内经营活动的,依法严厉查处;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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