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告知公告
2024-04-29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汕头市龙湖区新东方网吧服务中心等20家企业(名单附后):

  经查:你单位等共20家企业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的规定,拟将作出吊销你单位等共20家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对你单位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我局提出,如果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晓佳、郑树生;联系电话:88344754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21号龙湖工商大厦3楼310。

  附: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xlsx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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