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诚邀对《龙湖区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对象的实施方案》实施后评估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3-06-17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帮助就业困难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就业扶贫、就业脱贫,龙湖区于2018年7月出台《龙湖区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对象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有效期至2023年8月。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201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对《方案》进行实施后评估,为《方案》修改、废止或者继续实施提供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增强制度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就文件执行效果、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等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25日前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反馈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  话:0754-88360678  传真:0754-88265575

  邮  箱:554698786@qq.com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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