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外砂街道支持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汕龙外发〔2021〕9号)》,《外砂街道支持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已到期。为持续加快推进外砂街道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外砂街道支持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进行修订并形成《外砂街道支持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外砂街道党政办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754-86402001;电子邮箱:wszdzb@126.com
外砂街道党政办
外砂街道支持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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