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我局于11月11日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代拟稿)》的意见,截至11月24日,没有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汕头市龙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相关文件:
关于《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114405077857796151/2021-0001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龙湖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25 |
名称: | 关于《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 |
主题词: |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我局于11月11日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代拟稿)》的意见,截至11月24日,没有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汕头市龙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相关文件:
关于《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主办单位:汕头市龙湖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4-8826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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