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龙湖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8-22
汕头市龙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龙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2017年工作打算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区经信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条例》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形式不断规范,公开的制度不断完善,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经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条例》,按照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工作宣传。区经信局采取在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宣传栏公开等形式,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帮助公众更好理解《条例》的内容和精神,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信息公开。区经信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和程序,及时将各类信息进行对外公开,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便民措施。区经信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根据实际需要,加强便民措施,在局机关工作场地专门设置信箱,方便公众查询信息、反映诉求和提出建议意见。同时,本着方便群众阅看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需要,专门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经信局在局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公告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企业推介和经信业务工作等各类信息。2016年,区经信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区经信局没有接到群众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2017年工作打算

  2017 年,区经信局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深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积极公开与中小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为广大企业获取扶持信息提供便利。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信息员的责任心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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