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和我区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贫困人数情况,现将2016年省、市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第一批)下达给你们(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6年11月11日-11月17日)五个工作日内与龙湖区农业局(扶贫办)联系。联系电话:0754-88836825。
附件:汕龙扶办[2016]22号 关于下达2016年省、市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龙湖区农业局(扶贫办)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