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龙湖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学习的通知
2017-01-13
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汕龙司[2016]1

 

关于组织龙湖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学习的通知

 

各司法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适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新常态,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技巧,推进我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根据《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的工作要求,区司法局拟组织全区各街道(镇)、各村居、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主任、骨干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人民调解法的有关法律知识;

(二)继承法的有关法律知识;

(三)交流讨论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具体安排见安排表。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为了方便基层,将采取分期分批、各街道镇为主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定于201611315日,时间三天,具体安排见安排表。

三、培训对象

各街道(镇)调委会、各村(居)调委会、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主任、骨干。

四、其他事项

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做好参培组织工作,并于2016111日前(星期一)前将参加培训的调解员名单报区司法局基层股(传真:88260165

 

 

                            

 

                                    龙湖区司法局

一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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