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和要求,7月份,我区全面组织实施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活动,以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的形式,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助力我区创文强管工作。按照项目服务方龙湖区向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交给我局的社区服务工作计划的安排,各司法所分别组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全区230名社区服刑人员先后在创文林、龙湖沟金环路段绿化带、星洲公园衡山路绿化带、陈厝合社区、外砂江边公园、新溪镇政府等片区进行公益劳动。
劳动过程中, 社区服刑人员按照社区服务的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头戴“创文志愿者”遮阳帽,手拿劳动工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向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的带领下,不畏热、不怕累,积极捡拾垃圾杂物,与街道、社区居委的巡查人员一同维护片区的环境卫生秩序。劳动结束后,看着整洁干净的环境,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再苦再累都值得,之前的违法行为损害了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参加公益劳动是一个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助力汕头创文的好途径。
龙湖区司法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