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龙湖区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执行《条例》,完善局政务和信息发布公开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公布内容,增强服务意识,保障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局没有依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中需公开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统计宣传相结合,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努力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