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砂镇人民政府:
根据粤财教[2018]208号文精神和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化部分)的通知》(汕市财教〔2018〕125号)精神,省财政下达到龙湖区专项资金10万元,要求选定1个行政村按照每村10万元的补助标准开展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为此,区文广新局落实街道(镇),按照《汕头市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16—2020年)》,组织开展本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普查摸底工作。经筛选,选定外砂镇大衙村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建设。(见附件1)
上级将此省级专项资金拨到区财政局,请外砂镇与区财政局衔接落实奖补资金拨付事宜。
外砂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抓紧研究制定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方案并于9月7日前报区文广新局备案,确保在11月底完成建设并组织进行验收并于12月5日前向区文广新局文艺股报送验收工作报告(一式两份,盖公章)。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要将原始票据等相关资料进行建档保存,以备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杜绝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1:《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化部分)安排明细表》;
附件2:《关于清算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化部分)的通知》(汕市财教〔2018〕125号)
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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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孙健文常委、王晓韩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