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 2018-10-02 18:26:40
  • 来源: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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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加大,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更为复杂、任务更加艰巨。为切实做好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

    各地要把狠抓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作为全年工作主线,推进高校毕业生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

    (一)细化政策措施。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政策措施,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支持,落实好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和创业。

    (二)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效能。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简化政策审批、办理流程和政策凭证,充分运用“阳光就业”网上办事系统,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享受政策提供便捷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督导、检查、评估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策及时兑现。

    (三)开展就业政策宣传解读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发挥校园网等平台功能推送政策信息通过,组织人社局长进校园宣讲、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让毕业生对就业政策应享尽知。

    (四)畅通毕业生就业渠道。统筹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项目,健全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解决好薪酬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实际问题,做好人事档案、人才集体户口免费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做好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工作,创造有利于流动就业、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

    二、精心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就业工作的重点,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则是重中之重。各地要重点围绕实名登记和精准服务两个环节,精心组织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在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五)做好实名制信息采集。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逐级抓好落实。特别是高校集中的地市,人社部门要加强与高校的对接,主动服务,通过召开信息采集工作座谈会等方式,强化协调配合,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审核、报送任务,并录入省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把从其他渠道获取的2016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实名制登记范围,一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六)开展个性化就业帮扶。对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要通过手机、固定电话、QQ、微信等多种方式,尽一切可能与其取得联系,主动开展服务,针对其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要特别关注长期失业的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一人一策”专项帮扶计划,促进其尽快就业。

    (七)组织公共就业人才专项服务活动。要聚焦毕业生就业需求,创新服务理念和模式,提高服务针对性、实效性。要主动将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延伸到各高校,组织大学生参观人力资源市场、创业孵化基地,通过现场解答政策、模拟招聘求职等活动,帮助学生熟悉职场,掌握求职方法技巧,提高就业竞争力。要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等专项活动,多组织专业性、行业性、小型化、网络化招聘,提高活动实效。要运用移动互联新技术搭建灵活多样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打造互联互通、优质高效的“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

    (八)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工作。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培训,各市、县(市、区)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重点加强思想政治、综合素养、政策法规、业务技能等培训,提升岗位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要加强岗位人员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岗位人员合法权益。

    (九)开展就业见习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继续列入省就业扶持民生工程,各地要按照民生工程有关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规范见习管理,落实相关政策。要采取有效措施,精心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见习人员就业能力,促进见习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三、深入实施以大学生为重点的安徽青年创业计划
      各地要以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为统领,深入推进以大学生为重点的安徽青年创业计划,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和工作推动,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十)加强创业教育培训。配合教育部门抓好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普及。会同有关部门以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编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进一步丰富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充实创业培训师资,加强培训质量监督,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提升大学生等创业者的创业能力。

    (十一)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协调有关方面细化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场地支持等创业扶持政策,并为创业大学生提供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公益资金和市场创投资金等多渠道资金支持。对落实政策中“优亲厚友”、“将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与参加创业培训简单挂钩”等做法要及时予以纠正,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都能获得相应的政策扶持。

    (十二)强化创业指导服务。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工作,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统筹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创业服务市场主体作用,办好用好各类创业服务载体,对创业大学生实施精准帮扶。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创业服务衔接制度,提升创业服务层次。要切实抓好大学生等创业青年的统计、绩效评价和计划执行考核,确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四、健全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机制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合力推进,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十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各地要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十四)健全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和动员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特别是加强与教育部门、高校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五)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加强工作检查指导,抓住关键时点和重要环节,特别是围绕两项计划实施,通过专项督查、重点调研、定期调度、工作通报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六)加强形势研判。要密切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和舆情监测,做好政策储备和应急预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确保完成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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