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团省委关于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通知
  • 2019-06-10 10:14:28
  •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
  • 发布机构: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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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

            青年就业关系民生改善、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为进一步加强对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增强职业素养和就业意愿,提高劳动参与率,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6号),现就我省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计划主题

            就业启航,梦想扬帆。

            二、 目标任务

            将16-35岁有劳动能力、失业一年以上的青年纳入计划,建立健全覆盖求职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着力调动失业青年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使有需要的失业青年都能得到相应就业政策和服务帮扶,促进其理性择业,积极就业,爱岗敬业。

            三、 主要措施

            (一) 调查摸清基本情况。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

            人社服务平台、共青团基层组织等,对辖区失业青年定向摸排登记,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失业原因、求职意向、技能水平等基本信息,加强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数据比对,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都纳入计划范围。依托现有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失业青年实名信息数据库,准确记录其就业失业状态、求职创业意愿、就业帮扶、政策落实等情况,做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推进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和用工录用备案以及部门间相关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失业青年状况。

            (二)指导做好就业准备。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青年之家、青年众创空间等平台,开展青年团体职业指导等实践活动,将失业青年请出家门,创造更多与社会接触交往机会。将劳动精神、奋斗意识融入实践活动,引导失业青年自强自立,以务实理性的态度面对就业困难。开展职业体验活动,组织参观人力资源市场、技工院校和企业园区,感受工作氛围,增强职业认知。组织专业力量共同参与各类活动,讲解求职面试技巧,开展模拟招聘,帮助树立就业信心。开展职业素质测评,帮助失业青年了解自我、合理定位,视情组织家长、亲友共同参与指导,量身定制“就业启航计划书”,更有针对性地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三)开展职业培训教育。将有培训意愿的失业青年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中,根据其能力水平和就业意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培训成本、培训时长、市场需求和取得相关证书情况等确定。结合青年特点探索开展职业训练营、就业训练工场等多种形式培训,鼓励企业积极招收失业青年成为新型学徒,符合条件的提供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对希望接受技能教育的,推荐就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四)提供就业见习机会。将符合条件的长期失业青年纳入三年十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建立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加强见习基地建设,积极落实见习计划,着力开发见习岗位,大力搭建对接平台,持续加强见习管理,及时发放见习补贴。对缺乏工作经历的长期失业青年,优先提供就业见习机会,帮助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岗位适应能力,符合条件的落实见习补贴政策。加大  跟踪扶持力度,根据求职意向持续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推荐就业岗位。

            (五)扶持引导自主创业。加大有创业意愿失业青年的创业扶持力度,推动实现更高层次的就业。落实创业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提供创业培训补贴、城乡创业扶持引导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等支持,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创业意识,组织参观创业孵化基地,观摩创业路演活动,激发创业源动力。提高创业能力,根据其创业意向、创业领域等,提供创业素质培养、企业经营管理、创业模拟实践等课程。优化创业服务,发挥公益性创业组织作用,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机构,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咨询指导服务。营造创业氛围,精心组织“创响江苏”系列活动,深入推进“苏青合伙人”计划,广泛开展“创青春”江苏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搭建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的对接平台。

            (六)实施托底安置帮扶。重点援助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失业青年和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长期失业青年,建立专门台账,“一对一”开展结对帮扶,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手段,帮助融入市场就业。根据自身情况和求职方向,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和心理咨询服务,组织参加专场招聘活动,优先向企业推荐,按规定落实定额减免税费、社保补贴等政策。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且符合条件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建立就业回访制度,依托团组织直接联系青年工作机制,开展调查回访,跟踪了解就业情况、工作生活难题、意见诉求等,积极帮助解决,促进稳定就业。

            四、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加强协调联动,科学调配资源,推动计划取得实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做好失业青年登记管理服务,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共青团充分发挥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失业青年参与计划,加强相关活动组织,发动各级团组织力量共同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二)强化就业服务。统筹利用就业创业领域专家、企事业单位人事主管、基层人社平台、社区网点等资源,组建专业服务力量,完善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理服务、远程服务等便民措施,为失业青年提供家门口的服务。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参与,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给予支持,为失业青年提供多元化服务保障。

            (三)强化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闻媒体,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报道,让失业青年知晓计划内容并积极参与行动起来。选树一批失业青年通过启航计划成功就业创业的典型,引导失业青年通过劳动实现自我价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支持青年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事项

            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调度汇总,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半年填写《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从2019年起,于每年6月25日前、12月25日前报送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每年12月25日前报送当年计划实施情况总结。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025)83233806、83233843(传真);邮箱:wangjian@jshrss.gov.cn。


            附件: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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