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什么时候开始停止收取档案保管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2、我是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想回家乡找一份工作,请问有什么快捷有效的途径?
你可以到汕头市人力资源市场来找工作。本市场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一个专业性窗口。为了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市人社局还专门在本市场设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专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本市场由原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和人才智力市场整合而成,逢周一、周四上午集市,每年还为高校毕业生组织“春夏两季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一企一岗’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同时还组织我市知名企业走进省内外各大高校为毕业生送去优质岗位,敬请留意信息。地址:汕头市嵩山路213号(金桂园)电话:0754-88730628。
3、我是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想回家乡找一份合适工作,目前身处外地,不方便前往,请问有什么途径可以达成愿望?
今年市人社局在汕头人力资源网开辟了“2015汕头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区”,截至
4.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参加职业培训?
可到当地人社部门咨询了解职业培训开展情况。毕业年度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相关政策规定可到市人社局培训鉴定基地(东厦60号)或各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培训项目:1、维修电工、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潮菜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眼镜验光员、美容师、化妆师、电焊工等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项目;2、图形图象处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办公软件应用、网页制作、会计软件应用等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培训项目;3、创业培训项目。
高校毕业生可选择其中一个培训项目报名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报名咨询电话:88621642。
5.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人社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就业见习的对象是指毕业后一年内尚未就业、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为3-6个月,并有见习补贴。见习基地每月为见习生提供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毕业生如参加就业见习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