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汕头市龙湖区第十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已经龙湖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规定,现予公布。
附件:《汕头市龙湖区第十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汕头市龙湖区第十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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