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
信息来源: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9-26 10:53:42  【字体:    

  办公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珠江楼楼  邮政编码:51504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一办公室(体卫股):0754-88831209、0754-88831207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本区教育工作相关规章草案和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和汇报材料等有关文稿的起草,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全区教育事业规划;协调中小学教材发行工作;指导、检查校园的安全和卫生工作;制定教育事业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督促所属校(园)的财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投资、政府采购及教育收费;指导和督促学校的基本建设、校舍安全工程工作;负责龙湖教育信息网管理。负责全区重大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二党委办公室(审计股)0754-88990391

  承担局党委党的建设及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对账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负责教职工来信来访和上级转办件的处理工作,受理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检举和申诉。

  三、人事股:0754-88831114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和人事管理法规制度;负责全区公办校(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内公办中小学校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教职工调配、任免、聘用、培训、考核、奖惩、工资、人事档案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组织、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新教师招聘工作。

  四教育股(成教办、行政审批服务股):0754-88995557

  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指导、 推动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事业规划;指导所属各类学校的课程管理和学校常规管理,督促学校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组织实施学籍管理工作;审核民办教育的办学资格和条件,指导和监督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办学行为;负责小学和初中报名、学位分配工作等。

  五、德育股:0754-88831115

  指导全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德育、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学生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反邪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学校的综合治理、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负责学校德育队伍的培训和指导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区教育局团委日常工作,指导学校团队和学生会工作,协助区关工委、妇联等团体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做好本区潮汕星河奖的宣传、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等。

  六督导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督股):0754-88831211

  制定区教育督导与评信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教有督导任务,督促和评估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及其质量;负责“两基”年度复查工作、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的资料收集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办好示范学校,指导、帮助有条件的学校上等级,定期开展督导、评估工作;负责检查全区学校(园)贯彻执行教育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组织教育执法相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应诉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监督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教学情况;会同有关方面查处违法办学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指导本地区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

  七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0754-88831116

  负责全区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管理全区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八区教师发展中心:0754-82770152

  (一)承担全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业务指导;承担全区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参与拟订全区教师继续教育规划。

  (二)开展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教育理论和教学研究,指导全区教育科研工作,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

  (三)协助拟订全区教育发展研究规划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提供服务。

  (四)参与制订教育评估政策;参与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五)拟订全区中小学教育装备、教育技术和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划、指导全区中小学实验室等功能场室和网站的建设及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教育装备配备和建设工作;承担全区教育技术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六)承担推广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等工作。

  (七)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区校园体育卫生文艺中心(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54-88854484

  指导全区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承担全区性学校及学生的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体育、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和学生军训等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本区学生资助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学生(幼儿)资助体系的各项工作,具体组织和实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职国家助学金、 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义务教育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及学前教育资助审核、发放以及助学育才等各项资助工作;负责测算本区资助需求,编制资助工作预算;负责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申请、初审、确认和贷款合同签订等管理工作;负责申请贷款学生的档案等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所辖学校、幼儿园,如实建立受助学生(幼儿园)档案及资助管理信息的审核管理;负责本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向社会、学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负责其他有关资助工作以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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