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经2021年度龙湖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下列人员通过职称评审、认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0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区(县)教育局人事股或纪检(监察)部门、市教育局人事科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珠江路珠江楼8楼814 邮政编码:505041
联系人:颜文城 联系电话:88831114
附: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附后)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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