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市级学前教育建设资金分配的公示
根据汕市财科教〔2022〕127号文件要求,市级学前教育建设资金109万元将安排给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等21所幼儿园,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止(7天)。在公示期内,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需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匿名及无事实依据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龙湖区教育局教育股
受理电话:0754-88995557(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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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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