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2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3〕5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2022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时间为2023年4月3日—4月12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调查。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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