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发放汕头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
从教津贴人员名单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汕头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的通知》要求,经各幼儿园登记公示,片区初审,区教育局审核,现将符合发放从教津贴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3日止。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龙湖区教育局教育股
受理电话:0754-88995557(上班时间)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珠江楼八楼
邮编:515041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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