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3年度龙湖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下列人员通过职称评审、认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书面向区教育局人事股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珠江路珠江楼8楼814邮政编码:505041
联系人:潘清伟 联系电话:88831114
附:《2023年度龙湖区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pdf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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